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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苑·江祠 发表于 2008-8-7 21:13

致坛内所有未婚成员(转)

<P>七夕之际,我谨代表坛中央,坛务院</P>
<P>  致所有未婚的坛成员:</P>
<P>  首先,七夕快乐!</P>
<P>  我们正处于结婚时代的初级阶段,经过二十几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结识众多异性的巨大成就,但是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短缺,局部个人发展很不平衡。</P>
<P>  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日益增长的爱我的人我不爱,我爱的人不爱我之间的矛盾。情敌竞争已经不是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但是它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P>
<P>  我们要允许一部分人先结婚,先婚带后婚,最终实现共同发昏!自由恋爱制度已经在中国大地上扎根并初步显示它的优越性,但其不成熟,不完善的环节,还必须通过深化思想改革来逐步解决。</P>
<P>  恋爱是结婚的初级阶段,而我们又正处于恋爱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也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只希望这个阶段不要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样,要一00年不变!!!全坛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下一步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家庭建设上。要把‘快找,快结,快生‘作为我们的指导方针。下一个四年对我们来说是关键的四年,好男好女已越来越少,若我们不抓住年轻的尾巴,错过末班车,以后的美好生活将无从谈起。当然,已经胜利的同志们是光辉的榜样!全坛同志必须要认真学习<BR></P>

仰天长啸 发表于 2008-8-7 21:16

华丽的飘过!:lol

似水骄阳 发表于 2008-8-7 21:22

已婚人士路过

阆仙阆水 发表于 2008-8-7 22:12

差点看掉了转子.嘿一大跳.才看到LZ在秀TA,咋又成了未婚成员.

阆苑·江祠 发表于 2008-8-7 22:14

[quote]原帖由 <I>阆仙阆水</I> 于 2008-8-7 22:12 发表 <A href="http://bbs.lz520.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563630&amp;ptid=94293"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lz520.net/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差点看掉了转子.嘿一大跳.才看到LZ在秀TA,咋又成了未婚成员. [/quote]幸好加了一个转字啊,不然真要闹误会了哈: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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