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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资料] 买房资料帖集中营

买房杀价全攻略:知己篇(上)

 

  “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意思是说:讲价要狠,心软则败。

  杀价是一门大学问,它如三军作战,攻心为上。大至外交谈判,小到日常买菜,都要讲价还价一番。因此掌握一些讲价技巧,不但可以为自己省钱,而且还能自得其乐。

  但买房子的不同之处在于,买卖双方是内行与外行之间的较量。由于对方多是卖场高手,而购房者充其量是业余爱好者,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但话虽如此,咱们也大可不必单长人家的威风,倒是更应学会“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

 

  以下方法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各位看官请各取所需。。。

  知己篇(上)

  买房杀价二十四招

  第一招:不要表露对物业有好感,让对手不知道你的意图,无法争取主动。

  第二招:告知对方已看中其他物业并付定金,看对手是否愿意开出更有吸引力的价格。

  第三招:告知对方已看中其他物业并已付定金,但亦喜欢此物业,是否能再便宜点以补偿已付出不能退还的定金。

  第四招:告知对方已购置物业,但要等现有物业出售后才能买,因此要求卖方在付款方法上再优惠些。

  第五招:不停地找物业的缺点,要求降价。

  第六招:告知自己很满意,但家人有其他的想法,如果房价便宜则可以解决问题;或者表现出强烈的购买欲望,迫使对方降价格。

  第七招:告知准备一次性付款,要求最优惠的价。

  第八招:带着5000元,说只要售价合适就马上决定购买。

  第九招:如果实在谈不下去,不妨抬腿就走,让卖方担心失去你这个有强烈购买欲的客户。

  第十招:与其他物业的价格作比较,要求对方再降价。

  第十一招:告知能力有限买不起,要求再便宜一点。

  第十二招:告知资金在外地,购房款需慢慢支付,以争取更优惠的付款条件。

  第十三招:告知物业管理费太贵,不能支付,要求送物业管理费。

  第十四招:告知自己现金积压在股市或其他生意上,想购置房子,但希望付款条件或售价能更优惠些。

  第十五招:告知这房子是别人送给自己的,自己不想掏钱买,因此预算有限,就这么多钱,不卖就算了。

  第十六招:告知从朋友处已知有多少优惠,要求同样的待遇。

  第十七招:告知自己没有找代理行,直接与开发商交易希望能免佣金。

  第十八招:与谈判人员、销售人员成为朋友,凭交情争取拿到该项目的最优惠的价格。

  第十九招:找多位不同的销售代理,试探销售价的最低价,或声东击西,探知更便宜的价格。

  第二十招:要求开发商给毛坯房的价,同意后再要求提供装修。

  第二十一招:先选一个比较次一些的单元把价格谈好,再要求以同样的价格买更好的单元。

  第二十二招:告知自己买此物业主要想用于出租,但因自己不在国内也没有时间,借此提出是否能帮助出租事宜,并要求送装修及家电。

  第二十三招:告知自己有不少朋友也会跟着自己买,只有最优惠的价格才能带来更多买家。

  第二十四招:记住,比购房者的时间更宝贵的是房产商的时间,故意拖延时间,慢慢磨,主动权在自己手上,每次都要求更便宜的价格。切勿因担心“过了苏州无艇搭”,而急于下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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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杀价全攻略:知己篇(下)

 

  购房讲价有如足球比赛的临门一脚,是否顺利决定着这场购房比赛谁会获胜。由于每个人的个性、语言表达和社会经验的差异,所以谈判时采用的方式也不尽相同。购房者必须牢记以下几路招数:fficeffice" />

 

  第一招:多听、多看、多提问

 

  到售楼现场后要多听售楼人员的介绍,不要打断对方的介绍并马上进行洽谈;另外多看模型、样板房、说明书,充分了解产品;等到洽谈时要多提问(可以事先准备提问内容),售楼人员回答不准确或比较含糊时,要紧追不舍,不要轻易放过。

 

  第二招:沉默是金

 

  有经验的售楼人员一般喜欢充分了解购房者的需求,知己知彼后加以引导,这样购房者往往比较被动,所以购房者在洽谈时要尽量保持沉默,让售楼人员多讲话、多介绍,而不将自己的底牌过早亮出,这样可以始终处于比较有利的位置。

 

  第三招:敢于说“不”

 

  优秀的销售人员往往会提出选择性的问题来让购房者回答,而往往任何一种回答对你都不是很有利,因此购房者要学会说“不”。

 

  第四招:分头出击,火力侦察

 

  遇到比较满意的房子,除了购房者自己参与洽谈外,也可以让家人一起参与,但需分别前往洽谈。购房者和家人在不同时间分别和不同的销售人员谈,往往可以得到不同的信息、不同的优惠,这样就可以最理想的价格成交。

 

  第五招:避免因小失大

 

  如果购房者的洽谈过分顺利时,就要冷静地想想为什么。如销售员很爽快地答应了自己的折扣要求,要想一下他是否还有更低的底价没有透露?还是这套房有其他问题,销售员急于脱手。

 

  第六招:不要轻信涨价

 

  经常会听到购房者说:“我的房子是涨价前买到的。”目前流行的销售技巧中,涨价成了促使顾客尽快成交的手段之一。这时候要分析一下了,首先,购房者要看一下是否真涨;其次要看一下涨多少。有些发展商明着涨价,其实暗中给折扣。

 

  第七招:不要冲动抢购

 

  购房是人生大事,谁也不会感情用事地去抢购,当购房现场出现抢购现象时,购房者尤其要冷静,要以自己为中心,不要轻信抢购,多坐一会,看个究竟。

 

  第八招:不要怕欠人情

 

  有时购房者会因为销售人员不知疲倦的热情服务而觉得欠了对方的人情,而在谈判中不断让步,其实顾客才永远是上帝。

 

  第九招:搜集信息,广泛联络

 

  前面提过销售人员向买方出示客户来访记录、购房意向书等,说明多少人来看楼、多少人有购房意向,公开挂出售楼成绩表,说明哪些已签约售出、哪些已付定金即将成交。这时候,购房者应设法取得联系,了解这个楼盘过去的成交价或意向定价以及房屋情况,并与自己意欲购买的房屋进行比较。如有可能,则与他们结成同盟,共同向卖方施压。

 

  第十招:注意服饰行头

 

  房产营销人员对每一位客户的服饰举止都十分注意,因为服饰反映出人的性格、身份和地位、收入水平。如果一个衣衫褴褛、言语粗俗的人去买房,很可能会被销售人员误解来意,或者使售楼人员产生这样的担心:这种人入住会不会降低楼盘的品位,影响其他业主,因而在价格上寸步不让。

 

  购房者上门谈判时乘坐的交通工具与服饰具有同样的功效。驾驶自备轿车与骑自行车给营销人员的印象是不会相同的。

 

  第十一招:时间选择有差别

 

  在上午还是下午,正常上班时间还是双休日谈判,效果也有差别。一大早就上门,说明买方的诚意,但也暴露出急切的心理。一般第一次正式谈判不要安排在上午,因为上午售楼人员精力充沛,期望也高,不容易迁就买方。在双休日、节假日也不要进行关键场次的谈判,这个时间卖方决策人物可能不在场,卖方不会在拍板人不在时作出最大的让步。另外,在销售高峰时最好不要进行实质性的谈判,这时售楼人员心气很高,不会作太大的让步,除非是削价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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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杀价全攻略:知彼篇(上)

 

  售楼人员在谈判时常用的策略多表现在如下七个方面:fficeffice" />

 

  不知道策略

 

  营销人员在遇到有备而来的购房者常用此法。在谈判过程中,面对比较棘手的或不想正面回答的问题时,售楼人员常以不知道、不太懂或不了解来搪塞,使对方的问题没有办法深入下去,同时也会以一种低调姿态来减少对方的防御。

 

  合理拒绝

 

  在买卖未成交之前,如果买方要求降价或提出其他额外优惠条件时,对方常会苦着脸举出一大堆不能降价的理由,这些理由听起来都很合理,其实有的时候,这是卖方利用买主对房地产知识的缺乏了解而运用的策略。也就是说,表面上看起来已是底价了,而事实上,卖方心中还有一个真实的底价,只要购房者能攻破前面的价格,则往往会有一段不菲的差价或优惠。

 

  事前行销

 

  营销人员利用房屋定价先低后高的规律,在计划涨价前先告诉客户,房子马上要涨价了,再不决定可就错过良机了。如此一来可以给顾客造成心理压力,“现在的价位是最低价,买了就能赚钱”。目的是使买方不好意思再开口压价,甚至匆忙买下自己并不满意的住房。

 

  “人质”策略

 

  谈判中极个别素质较低的营销人员会采用此种不道德的策略。比如以较低的首期款和代为办理购房按揭等优惠条件来吸引置业者买房,而购房者一旦交了第一笔钱,就等于将“人质”送到他的手上,其后只能被动挨宰。

 

  面子策略

 

  中国人最讲究面子,所谓士可杀不可辱,而在购房谈判中,营销人员会努力迎合顾客的心理,对顾客一知半解的房地产知识予以称赞,于是顾客在虚荣心的极大满足中时常会忽略对房屋一些细节问题的考察而签下日后有可能后悔的购房合同。

 

  低价策略

 

  一般来说,房屋销售价都是从低走高,开发商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主动降价的。如果开发商主动调低房屋的售价,这里可能另有玄机。如某开发商在售房时称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为了周转资金,现以成本价出售积压房,并承诺后续配套设施很快完成。等消费者入住后才发现,此房不仅质量低劣,而且水电气等附属设施皆未配套。不仅如此,开发商还要求购房者补交测量费、登记费、手续费、管理费等多项费用,否则不予办理过户手续。至此消费者才发觉上当,要求退房,而开发商却不予理睬。

 

  “拍卖”策略

   
  我们在售楼部有时会看到这一场面,当买卖洽谈过程中,营销人员的呼机或手机不时响起,而对话内容一定与这栋房子有关。谈话时间不长,可句句是重点。这边营销的几个电话来回,那边买主已是心绪不宁,急于敲定这桩买卖了。而此时,营销人员则顺水推舟收下定金,一桩买卖即大功告成。其实营销人员是利用人们的心理特点:大家都想买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而如果一件商品有几个投标者,那无疑更是物以稀为贵了,岂有坐失良机之理,即使贵点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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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杀价全攻略:知彼篇(下)

 

  现场气氛有玄机fficeffice" />

 

  开发商常常利用过去的优良业绩,制造非常热销的现场气氛,以此促进签约。或施以小恩小惠,形成卖方的人情,令买方感动。

 

  据了解,开发商制造业务热烈场面的方法一般有如下几种:

 

  (1)向买方出示客户来访记录、购房意向书等,说明多少人来看楼、多少人有购房意向;

 

  (2)公开挂出售楼业绩表,说明哪些已签约售出、哪些已付定金即将成交;

 

  (3)请人“撬”边,让一些人冒充购房者前来看房,不断赞美房屋,渲染气氛,甚至假意付定签约;

 

  (4)电话自打自听,卖方内部人员互打电话,售楼人员故意大声与购房者说话,让买方听到;

 

  (5)每遇成交,全体销售人员便起立鼓掌,大声唱和,鼓动买方盲目跟风;

 

  (6)在广告上或现场宣布:“即将涨价,最后一次便宜机会”;

 

  (7)故意声称:“只有最后一套(或几套),错此良机,终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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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房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每户销售建筑面积(包括公用部分面积)之比。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得房率是买房比较重要的一个指标。计算房屋面积时,计算的是建筑面积,所以得房率太低,不实惠;太高,不方便。因为得房率越高,公共部分的面积就越少,住户也会感到压抑。一般,得房率在70%左右比较合适,公共部分即宽敞气派,分摊的面积也不会太多,比较实惠。

 

得房率和公摊的关系是:公摊面积越多,得房率越低,反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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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

买受人: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国籍:______
  
地址: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 让 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幢】【座】_______【单元】【层】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属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Page]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
、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
、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自填)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
、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
、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
        2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 
        3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
 
        4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略)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阆中市某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至二十四条及附件部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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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注意第八条有几个验收合格,不同的验收合格代表着什么意思呢?

   在实际的合同中,开发商往往事先已经把合同的相关条款勾选好,解释的也是不那么清楚

   我从中国房地产报上摘了一篇文章,供朋友们参考:

 

  房屋交付:各方对交付条件理解不一

 

 ◆案例回放:

       北京南三环木樨园某项目的100多位业主,因收房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矛盾。业主李先生指出,开发商未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三大证件”就催业主收房,业主难以放心。售楼处办公室的孙主任称,办事得要一个过程,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交房后才能由物业发给业主。

      

       主持人:开发商交付商品房需具备哪些条件?

       刘桂林:在北京,目前房屋交付条件主要有三个:第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第二,提供实测面积;第三,提供“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同时,从2006年1月1日起,还需提供一户一验的分户验收证明。从2007年开始,北京市建委又出台新政策,要求配套设施也要同步验收,并作为交房条件。需要注意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北京市的交付条件,其他省市不一定执行这项制度。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付条件为具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四方联合验收单。

       秦兵:交付商品房的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就法定要件来说,要求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等等。约定条件即业主和开发商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的内容。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付房屋的最低要求,其次再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张翔:交付条件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时,则依照法律规定。

     

       依据《建筑法》的规定,房地产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消防法》规定建筑物消防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环保验收不合格也不得交付使用。这三点是房屋交付的底线。有些地方当事人双方约定“该房屋经验收合格”交付,但具体什么是合格,就会有很多争议。开发商主张取得四方竣工验收核定表但尚未完成备案即属验收合格,可交付房屋。但若合同约定了取得备案表才可交付,那取得备案表则成为房屋交付的底线。

    

       主持人:建设部《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及北京市《示范合同》第八条中的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合格”、“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分别是什么意思?

       刘桂林:它们本身就是模糊的概念。我认为,“验收合格”应当是指达到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即通过四方联合验收。“综合验收合格”也没有明确定义,我的理解是应该包括配套设施、绿化、环保等验收合格。至于“分期综合验收”的概念并不清晰,官方也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

       秦兵:这个问题目前找不到相应的法定解释。我认为,“综合验收合格”是指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分期验收合格”往往指一个楼或一个楼的某一项验收合格。目前,只有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各方都一致认可的交付文件。现实中,开发商往往把合同中的可选择项早已事先选好,由不得购房者选择。

       张翔:“综合验收”在分期开发中是不可能实现的。“综合验收合格”,我认为是指不仅经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五方工程验收合格,还包括规划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环保验收合格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一系列文件符合要求。“验收合格”,一般来讲,是指单体工程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备案表。实践中,也有通过合同将“验收合格”约定解释为开发商取得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五方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分期综合验收合格”,是指一个住宅小区在分期开发的时候,分期进行的验收。购房者在签署合同时,最好将取得竣工备案表约定为房屋交付的必要条件。

    

       主持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何时发放给业主?

       刘桂林:“两书”在交房的同时就应交给业主。本案中,“两书”由物业交给业主是不对的,因为物业公司不是买卖合同的一方。目前的做法是物业公司在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将“两书”交给业主,这时的物业公司实际上是接受开发商的委托,代理开发商来交“两书”,责任最终仍由开发商承担。

       张翔:由物业公司交付“两书”是不可能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是由开发商亲自交付,法律要求开发商提供这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也是竣工备案的文件,在交房的同时就应给业主。除非合同有约定,由物业公司代表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否则只能由开发商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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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样本,补充末尾部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      】: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 房 屋 平 面 图

  附件二: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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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特别提示: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

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售房单位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参加分摊的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国家房管部门同意,并需书面承诺:先按预售合同的约定,用先行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与购房人结算房价。在建筑项目全部竣工后,与测绘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

商品房如按整层或整楼门销售,其销售面积包括本层或本楼门公用建筑面积的,不参加其他楼层(楼门)相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其公用建筑面积亦不被其他楼层或楼门分摊。

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包括整层、整幢楼门销售面积中含有的公用建筑面积)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